【信息发布时间:2024-11-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九圩港船闸下游远调站及新建示位标布展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九圩港船闸下游远调站及新建示位标布展服务项目已由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以通港航财〔2024〕4号《关于下达2024年部门预算指标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本次九圩港船闸下游远调站及新建示位标布展服务项目项目投资额约100万元。包括两个部分:
一为下游远调站,建筑面积约100平方米,充分利用内外墙面、内外顶面、门等空间,通过文图展示、氛围营造、多媒体、实物等进行布置展示;
展示主题分为:(1)充分挖掘张謇与航运文化、水运文化的联系,在历史进程中,体现张謇对南通航运发展的贡献。(2)借助多种形式手段,展陈港航文化、水运文化。(3)编撰脚本,制作宣传片。
二为示位标,对示位标内部环廊等开展设计、布展工作。
展示主题为:(1)展示示位标,挖掘“水运江苏·美丽港航”独特魅力。(2)加强相关知识普及,侧重知识性、专业性传播。(3)制作行业相关宣传片。
2.2 本次招标范围与内容
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即2024-JWGBZ标段。招标范围与内容为:通过挖掘张謇与南通航运文化的联系,在历史进程中,体现张謇对南通航运发展的贡献。策划展陈内容,制作宣传片,并以布展展陈为主(含文图展示、氛围营造、场景复原等),匹配互动多媒体的技术赋能(含智能化、声光电等)。
2.3 服务期:4个月。计划开始时间:2024年12月;计划布展完成时间:2025年3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节点服务期:①合同签订后10天内,布展服务单位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汇报并通过招标人审查。②在方案设计汇报后15天内布展服务单位提交最终设计成果并通过招标人组织的审查。
3.1 本项目实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有有效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公共建筑布展项目。
注: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游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 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车站建筑、桥梁等),不包含住宅、厂房和仓库。后同。
(3)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上传截止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信用评价类型:服务类,下同)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
B.投标文件上传截止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投标文件上传截止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项目负责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日期为准)担任过公共建筑布展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2024年7月~2024年9月或2024年8月~2024年10月或2024年9月~2024年11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派员参加投标预备会。交通及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投标预备会时间:2024年11月22日下午13:30;
集合地点: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地址:南通市外环西路99号);
会后统一现场考察。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南通市外环西路99号
联系人:何琳莉
电话:0513-88108215
招标代理:江苏睿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江南路697号金轮星际中心A1 栋7楼
电话:15906295381(徐云飞)、1381466273(周天豪)、陈小龙
联系人:徐云飞、周天豪、陈小龙
Email:[email protected]
9.1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6)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系统填报咨询电话:400-6666-101。
9.3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9:30。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10:3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委派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304-964-249,会议名称为项目名称;招标代理将于开标时间进入会议,招标代理进入腾讯会议室后,其他人员方可进行腾讯会议室;加入会议时请各投标人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加入会议自动静音,如需发言可启动语音功能或在聊天界面书面提出),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第二信封开标腾讯会议号将另行通知。
9.5 采用银行汇票、本票或纸质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无须密封)递交至现场开标地点(不接受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现场开标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辅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如显示为虚拟开标室的,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确认具体地点。否则,未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递交给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的,将不予接收,且电子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9.6 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9.7 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工期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备注“日历天”处无需折算成“日历天”。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